工作动态

当前位置 :  首页 > 科学研究 > 工作动态

托育动态2023年第1期

来源 : 经亨颐教育学院     作者 : 王运弘     时间 : 2023-04-18

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实验室】

【杭州师范大学 0-3 岁儿童发展研究中心】 

【杭州师范大学 0-3 岁儿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】


托 育 动 态 

2023 年第 1 期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23 年 3 月 1 日 

国家动态

1.国家将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(保障)法。 2022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,有代表提出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法 的议案,还有代表提出制定婴幼儿托育保障法的议案。议案提出,在全面实施三 孩生育政策背景下,婴幼儿照护难、生育养育经济负担重、影响女性职业发展, 已成为影响广大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。为提高生育率、释放生育潜能, 建议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(保障)法,用法律保障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与可及 性。据悉,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《托育服务管理条例(草案)》, 吸收了代表议案的相关内容。针对代表提出的其他具体建议,国家卫生健康委将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,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,加快推进社区托 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建设。 


2.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:将家政服务融入托育体系,为婴幼儿提供精准服务。 “我建议母婴护理‘上延’,将家政服务融入托育体系,为 2 岁以内儿童提 供更加精准专业托育服务的建议。”正在召开的 2023 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人大 代表、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建议,要鼓励“母婴护理” 和育婴机构将母婴护理的年龄向上延伸至 2 岁,打造全国性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示 范点。3.国家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首页增加“托育机构”模块。 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 中关于托育机构备案信息公示的要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已在首页“服务” 栏目增加了“托育机构”模块,可实时查询备案的托育机构,加强社会监督,促 进规范发展。 具体使用方法:点击托育机构模块后,通过关键字查询,可查询到备案机构 注册登记名称、机构招生名称、所属区域、机构住所、机构性质、备案通过时间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。以上操作需在电脑上完成,目前,手机查询页面 正在适配中。

省内动态 

1.《浙江省“十四五”托育服务发展规划》正式发布。 近日,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浙江省“十四五”托育 服务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进一步推动“浙有善育”标志性成果打 造,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。《规划》从我省实际出发,紧扣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注重与相关 政策衔接,在目标措施上体现我省特色: 注重整体推进。坚持系统谋划,把发展托育服务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 要内容,统筹协同政府、市场和家庭等各方力量,构建“5+X”托育服务体系以 及“1+1+X”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,形成多元参与托育服务发展格局,整体推 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。 突出示范引领。在目标设定上,拉高标杆,确保 2025 年各项主要指标处于 全国领先;在工作举措上,围绕国家卫健委与省政府签署的《关于支持浙江省卫 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》,争取国家有更多的政 策支持和项目试点,确保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。 体现改革创新。围绕打造“浙有善育”标志性成果,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 服务县域先行试点,鼓励和引导试点地区确立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项 目、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等,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,形成可 复制、可推广的成功经验。 2强化数字赋能。开展“婴育数字化服务”国家试点,在全国率先建设全省智 慧托育管理系统,打造一批智慧托育便民服务应用场景,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、 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、婴幼儿健康、安全运营等实施数字化监管,全流程为机构 办托和家庭入托提供集成服务。


2.杭州今年拟向生育二孩、三孩家庭发放育儿补助。 2 月 22 日下午,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,杭州市政 府 2023 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出炉。杭州今年将首次向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、 三孩,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发放育儿补助,拟向二孩家庭一次性 发放补助 5000 元,向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 20000 元。


3.近日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 会、浙江省民政厅、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发布《浙江省既有建筑托育机构、 老年人照料设施改建工程防火技术导则(试行)》 《导则》共分五章,与托育机构相关的重要内容有: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“三 合一”场所(住宿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合用场所)和彩钢板建筑内,不得与生产、 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托育机构改建工程的婴幼 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首层。当布置在首层确有困难时,可将托大班布置在二层及 三层(当布置在三层时,其地面的建筑高度不应超过 9 米;布置在二层及三层 的婴幼儿总人数不应超过 60 人,其中布置在三层的人数不应超过 20 人)。 

省外动态 

1.西藏自治区印发《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 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〉的实施方案》。 近日,西藏自治区印发《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 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〉的实施方案》,从扎实稳妥实施三孩生 育政策、着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、建立完善积极生 育配套支持政策、加强生育政策调整优化的有序衔接等方面提出 19 条措施。


2.深圳市卫健委公开征求《0~5 周岁儿童营养配餐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。 《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提供了婴幼儿营养配餐的营养标准、喂养指南、喂 养和膳食管理,以及学龄前儿童营养配餐的营养标准、喂养指南、配餐原则、零 食选择、喂养和营养餐管理等方面的指导,并给出了配餐程序建议。 《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针对 0-24 月龄婴幼儿给出了不同月龄段的婴幼儿 全天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参考摄入量,宜常给 6-24 月龄婴幼儿提供富含矿物质 与维生素的食物,并进行同类食物互换,保证食物多样。 


3.中共厦门市委、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 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 中期目标。到 2025 年,我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,服务管理制 度基本完备,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,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,每千人 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.5 个。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显著降低,生 育水平适当提高,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,人口结构逐步优化,人口素质进一 步提升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3.2‰以下。 长期目标。到 2035 年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, 服务管理机制运转更加高效,生育水平更加适度,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。优生优 育、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,家庭发展能力明显 提高,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明显进展。 4.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令,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《大连市实 施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 《办法》从以下几方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和调整:一是明确实施“三孩” 生育政策,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在实际执行 中,生育子女数以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。二是对合法生育三个以内子女 的可以在计划怀孕时或者怀孕、生育后,免费办理生育登记。提倡孕前或者孕早 期 3 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,尽早享受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。三是取消征收 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。 编辑:高洋 校对:杨群 吴燕 审定:赵立 王道阳 杭州师范大学婴幼儿发展与托育实验室/0-3 岁儿童发展研究中心 2023 年 3 月 1 日编 报送: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、学校办公室


文件下载:托育动态第1期


电话:0571-28865586

邮编:311121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

  • 官方微信

  • 官方微博

版权所有 © 2023 杭州师范大学婴幼儿发展与托育实验室  公安备案号:33011002011919  浙ICP备11056902号-1